问题 | 森林公安有权抓人吗 |
释义 | 有。森林公安,有强制措施的执行权。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而森林公安属于公安机关,具有执行权;如果超出其执行范围的,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刑事拘留的条件和程序 (一)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 (三)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立即释放。 (四)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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