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可能存在的法律后果如下: 1、行政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会被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对散布疫情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会被处以罚款或拘留。 2、刑事责任。对于不配合防疫管理的行为,如隐瞒谎报病史、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与确诊或者疑似病人接触史,拒绝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民事责任。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