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费到现在还没发?我来自白山市。谢谢你 |
释义 | 退休人员取暖费一般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发放。发放标准一般根据职工的职务及相对应的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确定采暖费发放额度。或者是根据各省市退休人员取暖费的统一标准来给退休员工发放统一取暖费。其实法律没有规定,北方地区退休职工的取暖费,一定要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退休人员取暖费是指北方各省市对退休人员的一种基本养老金外的补贴。但是各个省市的标准并不统一,而且有的地区还是没有的;不过一般只有企业退休人员才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是没有这一项待遇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为什么我是吉林省靖宇县商业退休人员发放冬季取暖不一样? 退休职工取暖费发放标准:一般为采暖季每月150元。各个省市不尽相同,具体标准根据政策决定。对于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九条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公证书是前妻模仿我的字迹。怎么鉴别?谢谢你 法律分析:具体要看是办理什么公证,“公证个人资料”是指公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件、学历证件、职业资格证件等,均可以由代办,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即可。办理委托、声明、遗嘱、收养、生存等等与人身有关的公证事项时,才必须本人亲身办理。办理公证需要的资料:1、办公证应提供证明: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若是单位办公证应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3、代理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4、还应按申办的公证种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例如,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须提交(出生证)或单位出具的证明;5、结婚公证须提交《结婚证》学历公证须提交《毕业证书》;6、另外,涉及财产的公证应提交有效的产权证(如《房地产权证》、《山林权证》、《车辆行驶证》、《股权证》、《储蓄存折》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陕西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现在怎么发放? 死亡抚恤金的发放程序:政策咨询;死亡人员所在单位(部队)或人事部门按死亡性质和审批程序分别出具证明书;直系亲属递交证明书及家属户籍、身份证材料;审核;发给抚恤金。法律依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打扰。我是今年10家国有企业退休的工人,儿子是独生子女〈有独生子女证明书),退休后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费吗?请回复。谢谢你 退休职工领独生子女费需要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父母及独生子),独生子女证,退休证,登记照片(父母及独生子)等资料。独生子女家庭是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我想问你,我进入这个单位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也没有支付养老金。现在我已经过了退休年龄。在这种情况下,该单位给了我补偿吗? 法律分析:到了退休年龄,看你是否享受退休待遇。若不享受退休待遇,不符合领取退休金条件,公司提出与你解除或终止合同,应给予经济补偿。除此之外的情形,均无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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