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男人接受第三者财物可以要回来吗?
释义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给第三者的财物若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是可以收回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的配偶只能主张部分的权利。
    一、婚前买房能加女方名字吗
    婚前买房,当然能够加上女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男方在登记结婚之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的话,这套房产应当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就算双方登记结婚,这套房产也不会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方同意在此套房产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这时候就可以视为将此套房产的一部分所有权赠与给女方。换句话说,此时这套房产就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都有权占有、使用此套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此套房产。
    二、父母给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情况进行讨论,具体如下:
    1、如果是父母在婚前给子女的钱,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明确赠与子女一方的钱财,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给夫妻双方的钱财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相关法律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的归属有争执,主张权利的一方未提出确凿证据的,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给父母的钱属于共同财产支出吗
    1、如果双方给父母的钱,数额较小且双方同意的,那么应该属于对老人的“孝心”,这部分钱应该属于双方正常的生活开支,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支出;
    2、如果这笔钱是双方放在“父母”那里保存,或者一方的个人行为,且数额较大的,那么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支出。
    三、赠与房产能要回来吗
    “房产赠与后可以撤销赠与来进行收回。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5: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