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二胎补贴根据情况去以下地点领取: 1、通常的农村二胎补贴是在当户口所属地村委会的计生部门进行领取的; 2、生育补贴在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需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等定点机构领取。 因地域不同,领取二胎补贴的政策也是不同的,通常的二胎补贴,一般都是当户口所属地居委会(村委会)的计生部门进行领取的,需要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到计生部门进行咨询办理,部分地区还要求提供居民的医院证明,具体的需要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内容主要是对生育保险的缴纳情况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说明了用人单位为职工按照规定来购买生育保险,并享受规定的生育保险权利,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工资基数确定: 1、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3、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