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
释义 | 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两名执业药师,其中一名本科以上;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法人必须为大专以上学历; 4、有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各一人,并持GSP上岗证; 5、业务人员需持购销员证; 6、仓库500平方米,其中冷库不小于3平方米,阴凉库不少于110平方米; 7、有必要的养护室仪器,包括成药和中药养护仪器。 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手续: 1、申请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规定的材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4、市卫生监督机构到现场进行卫生审查; 5、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市卫生局在承诺时限内发证,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申请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市卫生局在承诺时限内发证,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第四十三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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