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动机可分为11类,具体如下: 1、政治动机,指出于一种反社会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2、财物动机,指为了满足衣、食、住、行等方面物质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3、性动机,指为了满足性本能的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4、报复动机,指基于报复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5、自尊动机,指为了满足某种变了形的自尊的需要而引发的犯罪动机; 6、友情动机,指为了满足某种非社会化友情需要而导致的犯罪动机; 7、妒忌动机,指因妒忌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8、戏谑动机,指出于追求刺激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9、恐惧动机,指因害怕而引起的犯罪动机; 10、好奇动机,指出于好奇心而产生的犯罪动机; 11、其他动机,如大义灭亲行为中正义感动机。犯罪动机的性质不同,所反映出来的主观恶性往往大不一样,比如谋财害命的贪利性动机就比出于自尊动机而侵害他人的主观恶性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