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8岁以后父母有义务供孩子读书吗 |
释义 | 是有义务,年满18岁的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然有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的义务。但必须满足于“有给付能力”的前提条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一、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教育有几年 1、一般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18年,对非因主观原因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 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 3、子女在不满18周岁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4、子女在已满18周岁成年阶段,父母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5、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里说的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二、18岁以后,父母没有能力供子女读书怎么办? 1.可以向当地政府扶贫办申请贫困学生上学学费补助,国家对贫困学生上学学费的扶贫政策可以帮助你解决子女上学的困难。 2、可以在工作之余,找多一份兼职增加收入,比如市场上的钟点工,运输,服务业等,利用时间的空隙增加收入。 三、父母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1父母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如下: 不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在生活上不照顾孩子,在思想、品德、学业方面不加管教等。我国法律规定,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1、2虐待未成年子女 虐待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经常以打骂、禁闭、有病不给予治疗或者强迫过度劳动等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3.遗弃未成年子女 遗弃是指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 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还继续接受教育,起码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孩子必须完成的,父母在经济条件和能力允许的条件下,是必须孩子接受教育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2条的规定: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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