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 |
释义 |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探索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定期清理闲置沉淀资金、低效无效资金及预算结余资金并及时收回同级财政。这是推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的重要方面。早在2019年,四川就提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经过3年多时间,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从去年起,我省在预算编制阶段,省级财政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和自行评估全面覆盖,也就是今年的钱怎么花,都要拿出任务书、计划表,从该不该花、花到哪儿、怎么花、花多少进行全面论证,如果项目预期绩效不高,今年的安排就必须缩减甚至取消,以此可以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低效无效。《通知》进一步明确绩效全链条管理,提出完善贯穿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动态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深入开展绩效评价,特别是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评价,建立完善财政重点评价同部门绩效自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拓展资料:《通知》提出严格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监督规定,探索提出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首次提出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从预算资金扩展到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绩效评价。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绩效评价主要集中在“钱怎么花”的领域,今后要加强国有资本资产使用绩效管理,也就是说国有资本的投入产出怎么样、是否实现保值增值,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否充分利用、有没有闲置浪费等都要逐步纳入绩效管理范畴。。 【法律依据】:《宪法》第九十一条和《审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对本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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