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意愿与婚姻关系:如何处理离异意愿与不离不弃的情况? |
释义 | 夫妻一方想离婚一方不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一审、二审经历起诉、答辩、开庭审理等阶段,最终法院判决或调解成功。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想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1、离婚一方不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二、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1、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2、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3)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3、开庭审理阶段: (1)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2)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离婚一方想离婚一方不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若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或夫妻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被宣告失踪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离婚一审、二审经历起诉、答辩和开庭审理等过程,最终法院将做出判决或调解成功。以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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