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滕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
释义 | 法律分析:滕州两个棚改项目正式立项,分别是北辛街道杏东区域棚改项目和北辛街道周庄区域棚改项目,两个项目将分别由滕州市嘉誉置业有限公司和滕州市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具体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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