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名字错了怎么改? |
释义 | 职工住房公积金卡上姓名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不符的,职工应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到昆山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更正手续。 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卡,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码与领卡时输入计算机号码不符,包括首次使用前号码升位的,职工应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到所在单位的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或承办银行的发卡点办理更正手续,更正以职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准。 住房公积金卡经首次使用后,职工本人身份证号码再升位的,不需要更正。 公积金变更手续: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持户口本身份证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相应的变更。职工本人改名导致公积金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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