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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上没有写优先权,优先权还存在吗?
释义
    

法律主观:
    


    1、优先续租权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如果另外的人给更高的钱,你就没权利优先了,除非合同明确约定,你的优先是绝对的 2、如果房东将房屋租给他人侵犯你的优先续租权,那么一般情况下,他新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新的承租人也有权承租,只不过房东违约,要赔偿损失。 3、如果新房客与房东恶意串通,损害你的优先承租权,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有案例支持适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合同无效 ”的条款。 在我国相关的商铺租赁是需要签订相关的 租赁合同 的,相关的合同内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承租人可以具有相应的优先权,在合同内进行规定。遇到这类 房屋出租 问题,应积极的收集相关的 证据 ,进行相应的维护。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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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8: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