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流程: 1.交材料到社区 2.等社区的通知 申请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有社区的人通知 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 或具有本市城六区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二)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非西安市城六区及长安区城镇户籍的家庭或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除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在西安市连续工作或生活1年以上); (三)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