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股权后可以成为股东,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已经死亡的股东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股东所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继承权成为公司股东,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