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青岛的廉租房政策包括,申请住房的家庭符合申请的地方的住房政策规定的标准,申请的家庭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定的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申请的家庭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其中一个人不是农业的常住户口等。青岛廉租房申请条件及相关最新政策,需要遵守下列规定,廉租房申请条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答案需正确且完整,缺少法律依据,法律依据需要具体法律名称条例内容(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答案需正确且完整,缺少法律依据,法律依据需要具体法律名称条例内容答案需正确且完整,缺少法律依据,法律依据需要具体法律名称条例内容(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廉租房申请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