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劳动合同?它有哪些特点? |
释义 |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干活的要听雇人的) 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双方要明确:干什么,在哪干,多少钱) 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只对雇佣关系有效)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双方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方的物质利益关系。(工伤了要保险公司赔) 一、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二、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特点 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除有一般合同的特征外,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必须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等;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2)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以劳动行为作为劳动合同标的,要求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指示提供劳动,劳动者提供劳动本身便是劳动合同的目的。 (3)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期限的规定 (4)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者完成再生产的过程 (5)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确立劳动关系,使劳动过程得以实现。 (6)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从属性和非强制性:劳动者实施劳动行为时,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时间安排,必须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其劳动过程,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指示。 (7)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延续性 (8)劳动合同内容的法定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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