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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兼并与破产是解决亏损问题的重要途径
释义
    1、扭亏增盈已使一批企业走出困境。自1992年省政府制定实施扭亏增盈计划以来,已有一批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据省经贸委对14个省属厅局公司68个企业扶亏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调查,在1994年—1996年的3年中,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各专业银行对省直68个企业扶亏的资金投入达9亿多元,共扶持了91个项目,其中已投产的66个项目3年共实现销售收入9.57亿元,平均每年实现销售收入3.2亿元,实现效益(利润、税金和支付职工工资)1.85亿元,从而使68个扶亏企业中的39个企业扭亏为盈。这68个企业通过三年的扶亏计划,增加利润5508.5万元,减亏2547.3万元。扶亏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比较好。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共投入扶亏资金19045万元,各专业银行投入了24492万元,68个企业自筹了23910万元,以一元的财政投入吸引了银行1.29元的贷款,改善了企业的债务结构,增加了财政投入的比例,同时也改善了贷款投向。每投入一元扶亏资金,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66元,每投入一元扶亏资金创效益(利、税加安置职工工资)0.32元。投入的66个项目安置职工8478人,支付职工工资5565.2万元,使困难企业富余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既发展了经济,又促进了社会稳定。
    2、多渠道解决企业亏损问题。政府出面扶亏是解决企业亏损的一个好办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因为第一,1996年工业企业的亏损金额已达17.5亿元,其中,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额达8.2亿元,按1994—1996年实际投入扶亏资金69677.7万元减亏2547.3万元的平均水平计算,每减亏一元要投入3元左右,仅解决1996年工业企业的亏损就要投入50多亿元,政府是不可能也无力承担的。第二,即使是列入省政府扶持的企业,也不能保证都能扭亏为盈。如1994—1996年省政府列入扶亏企业68个,扭亏为盈的39个,占57.4%,也还有40%的扶亏企业未走出困境。第三,即使政府扶亏的企业都能扭亏为盈,时间也等不得。如1994—1996年3年才使39个企业扭亏为盈,假使加大扶亏力度,今后1年解决过去3年数量,每年使40个企业扭亏为盈,1995年的2258个亏损企业也需要55年才能扭亏增盈;假如全部力量用于解决593个国有工业企业,也需要10年以上才能扭亏为盈。所以,2000多个亏损企业的扭亏增盈,需要采取多种方式予以解决。比如,搞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可以使122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扭亏增盈;又如大量推行股份公司制和股份合作制,可以使亏损企业的亏损面从45%减少到20%以下,并使1000个左右的企业扭亏为盈;再如,采用兼并、破产、收购、租赁、托管等多种经营方式,对亏损企业的资产进行重组,并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可以大批量地解决亏损企业的亏损问题。但所有这些办法中,最有效、最迅速、风险最小、效果最好的还是加快企业兼并和破产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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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