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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供销社属于什么单位
释义
    法律分析:
    供销社:县级以上政府主管的供销社机关是同级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国家拨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财政预算拨款及国家专项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总社争取的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可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公积金作为积累性资金,属于总社社有资本收益,由总社管理使用。总社有资本收益的管理、使用实行预决算制度,具体办法由总社理事会制定。
    法律依据:
    《供销合作社股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 社员社股金是下级供销合作社向上级供销合作社入社交纳的股金。每个社员社均应向上级社交纳一定数额的股金,具体额度由上级社理事会确定。社员社股金在利益分配上实行“保息分红”,办法与社员股金的“保息分红”办法一致。
    第九条 对吸收的股金颁发股金证,并编制股金名册。股金证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一监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印制。各级供销合作社负责对股金保密。股金证丢失应及时挂失,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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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7: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