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要我写自述书要不要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自述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 发生民事纠纷的,派出所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后,该协议即生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 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 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 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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