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章可以盖两个吗 |
释义 | 发票章不可以盖两个。原因如下: 1、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3、发票内容必须一次打印清楚,盖章要清晰,不允许重复盖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不符的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第二十五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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