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章只能有一个。需要到工商局、公安局备案。公章对外代表公司,是外界识别公司的最主要的证据。如果有两个章,就会涉及到公司欺诈,很可能会被告到工商局或者法院,或限令整改,严重的撤销公司。公章使用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使用程序如下: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