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做,但是必须征得双方的同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一、可以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复议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复议的情形:(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法医鉴定程序内容是什么 法医鉴定程序内容是:首先司法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后,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的鉴定人员必须有两名,且应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