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不得约定下列内容: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内容;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内容;或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内容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