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进行合并主要要经过哪些程序 |
释义 | 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股东会决议。 (2)订立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即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5)债权人异议权。 (6)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 一、两个全资子公司合并需要评估吗? 两个全资子公司合并通常是需要依法进行评估的。公司合并程序如下: 1、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和公告; 4、资产评估和债务处理; 5、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 6、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7、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减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减资的程序一般是先召开股东会决议,再通过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减资。而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同时还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而且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 1.当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发生时,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作出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公司分立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分立和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清算情形发生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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