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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公积金终止注销可以再次办理吗
释义
    可以,公积金销户后,新的公司可以重新办理开户业务。
    一、退休公积金怎么领取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二、离开深圳公积金怎么办
    离开深圳公积金处理方法:如果是非深户籍职工,已经或即将离开深圳(已离职)到其他城市就业、缴存公积金,可申请办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提取全部账户余额。即只要将当地社保转移至其它城市,或当地社保停缴三个月以上,就可以携身份证和公积金卡(或公积金联名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注销,并一次性全额提取账户内金额。
    三、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如何提取
    退休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退休销户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拒绝。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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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9: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