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是否会因为胃癌既往病史而拒绝理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理赔标准与既往病史有关,但具体是否会因为胃癌既往病史而拒绝理赔,需要结合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六十八条 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实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其他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 第八十九条 保险人有权调查核实与保险事故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当如实提供必要的情况和文件,不得隐瞒、欺骗。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根据具体保险条款约定,如果既往病史被认定为保单生效日前已经存在,且在一定时间内有症状或经过治疗,可能会影响理赔。 综上所述,重疾险的理赔标准与既往病史有关,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未如实告知或者隐瞒、欺骗,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保险人有权调查核实与保险事故有关的情况。具体是否会因为胃癌既往病史而拒绝理赔,需要结合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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