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房许可证的办理要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也要到相关部门获取所需要的证件。具体需要按照以下的流程进行办理,第一就是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得到当地的许可,在获取批准以后,到土管所进行审批,同时也要去县市里面的土管部门进行审核,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再次,申办建房许可证,只有许可证到手了才可以进行开工建设,房屋建设完毕之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了。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该村中村民在村内建房,首先要向村集组织或是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有占用农用地的,要经过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过审查核实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再按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过后,再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2)在原有的宅基地上或是村内空闲地以及其他土地等,都要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2、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1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3、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