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6500元工资需要扣除的个人所得税是195元。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