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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先天性胃癌不赔,这能理解吗?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先天性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内。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申诉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保险合同约定不得对被保险人先天性缺陷及其引起的疾病、病变、残疾等予以免赔、减赔或不赔。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在保险合同中,标明有关先天性缺陷及其引起的疾病、病变、残疾等的免赔、减赔或不赔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保险凭证或者其他保险合同书面材料中进行特别说明。
    3.《合同法》第十九条:民事主体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保监会令第3号》第二十二条:保险机构不得拒绝无正当理由的保险赔偿请求。
    综上所述,尽管现行法律规定先天性胃癌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内,但保险公司仍应遵守有关条款进行说明,并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赔偿请求。如果保险公司存在拒赔行为,被保险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申诉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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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4: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