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省的可以在广东离婚吗 |
释义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外地人在广东都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一方起诉到法院,如果能否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则法院会出具一个调解书,调解书就相当于一个离婚证书。如果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但符合离婚条件的,法院会以判决的形式判决离婚,判决书就相当于离婚证书。 一、若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是否能离成 我国法律规定在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离婚,人民法院会根据有关的标准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 首先,可以肯定的说,一方不同意离并不表示就一定不能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无法定理由,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小。 二、如何通过法院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三份、结婚证、身份证、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等。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一、递交起诉材料并缴费一般情况下,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需要到原告住所地、婚姻缔结地、监禁地等法院起诉),向立案庭递交如下起诉材料:起诉状、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没有配偶的身份证,可只递交自己的)、结婚证复印件、小孩出生证明复印件、财产证明复印件(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债权债务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需要递交2份。立案庭审查以上材料后,根据缴费通知进行缴费;二、等候开庭将起诉材料递交给立案庭并缴费后,即可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三、送达传票收到递交的材料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将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送达给被告。上述材料送达被告后,就会通知原告开庭时间。四、进行调解或判决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在开庭前或者开庭时进行调解(调解离婚或者调解不离婚),如果调解成功,由法院向双方出具《民事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审理后仍无法调解的,就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判决后法院会向双方出具《民事判决书》。 三、有两个孩子,想离婚怎么办 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去民政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这种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小孩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等情况下。离婚时双方尽量先协商解决,走协议离婚既快又方便,还省钱不伤感情。 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就只能走诉讼离婚,但是在审理前法院会进行调解,接受法院的调解也是可以的,和协议离婚一样快而且调解书同判决书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一方不履行的时候可以直接拿着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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