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车位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因为没有产权,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建议租用。 2、车位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不允许出售。 3、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给业主,那么,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权属证书。 1、车位产权年限: 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因此,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但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所以不用担心该车位使用年限问题。 2、车位的使用年限 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其实是一种租赁行为。最长期限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在签合同时首先要问清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