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成都 公积金 管理中心上班时间:周六可以去办理。星期六上午:09:00-12:00。 公积金提取 业务办理时间:工作日作息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城中服务大厅( 成都市 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