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未公证有效吗法律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内容均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印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己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2、由遗嘱人亲笔签名;3、由遗嘱人注明年、月、日,注明时间的规定主要是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确定遗嘱订立的确切日期,以便于查看遗嘱人当时的身体以及精神状况;二是防止在出现多份遗嘱的情况下无法确定遗嘱订立先后顺序;4、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遗嘱才可能是有效的遗嘱。 一、立遗嘱需要些什么程序 不同形式的遗嘱订立程序不同。对于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但是,无论何种形式的遗嘱,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的内容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遗嘱继承怎么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一)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二)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三)遗嘱人亲笔签名。 (四)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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