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名下的房子由谁继承视情况而定: 1、父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父母名下的房屋作为父母的遗产,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来继承;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父母名下的房屋由其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原则上各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该房产。 以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婚后实际取得或婚后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受赠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 以下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3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