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早上7点电钻的噪音如果达到55分贝,就属于构成扰民的噪音声响。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托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所以,早晨能够开工的时间是早晨8点,7点建筑工地施工属于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