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昆明自贸区注册公司条件 |
| 释义 | 1、入驻企业当年对经开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6万元(含)以上的,按50%比例以企业发展资金形式扶持企业发展.2、新入驻企业,可申请享受三年30~20元/米/月的租金扶持奖励。3、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不含外方股东贷款)100万美元以上的,可申请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4、新设立的内资企业(属于中央大型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投资的),其实缴注册资本或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按其实缴注册资本或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5、重大、重点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规定:【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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