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天津市引进人才服务专员管理规定(津人社局发〔2010〕57号),天津市引进人才服务专员是本市专门设置的为引进人才提供从咨询洽谈到上岗全程服务的专门人员。引进人才服务专员共分三个层次,各层次的职责如下: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服务专员按照岗位职责,根据人才引进工作需要为引进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2)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专员负责为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提供政策咨询、接待洽谈服务,接待中高级人才求职,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根据用人单位需要代办审批手续,通过天津市引进人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本地区岗位需求,汇总、报送人才引进情况、数据,培训用人单位服务专员。 (3)各用人单位服务专员负责为引进人才提供政策咨询、接待洽谈、代办服务申请服务,接待人才求职,通过天津市引进人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岗位需求,报送本单位人才引进情况、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