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的电池征收消费税。电池征收消费税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池已经列入了消费税的征求范围。因此电池已被纳入应税消费品目录中,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但对于无汞原电池,免征消费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税的通知》第一条将电池、涂料列入消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四条外购电池、涂料大包装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电池、涂料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发生上述生产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申报纳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