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网上预售登记算房产吗? |
释义 | 办理网上预售登记不算房产。买卖双方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售登记,是用来保证将来产权能够实现的。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提供的资料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①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②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③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④投入资金开发建设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证明;⑤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⑥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⑦其他有关资料。 二、商品房网签是什么时候 目前,我国房地产法规对商品房仅规定了预售备案制度,没有就网签的办理期限做出硬性的要求。实践中商品房网签流程在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备案之前,不办理网签,预售合同无法办理备案。同时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也就是说在预售情况下,网签也应当在双方签署预售合同后30日内完成。因此,网签是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或者认购协议后随时办理的,部分地区房管部门对网签时间有特殊规定的,应遵守当地规定。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购房者和开发企业合同中如果有明文约定,也应当依照约定去履行。购房者可以在签订合同当时与开发企业协商好各项手续办理期限,以及超期的违约处理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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