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调动党员档案,需要社区或村镇党支部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提取需携带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委托人介绍信、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档案提取时需注意,个人档案交接完成后,及时查看档案袋是否密封完好,外观有无破损,若发现上述问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密封好的档案不能私自拆封、涂改、损坏,应立即转交到档案接收单位。 提取档案时需注意调档函的要求,若要求机要邮寄,则个人不能转交档案,需本单位开具机要函个人交由中国邮政转运,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逾期则调档函失效,同时单位名称应填写正确,禁止错字漏字。 党员的原始材料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入单志愿书一份,是制式装订的;二是预备党员考察表一份,是制式装订的。从正式被接纳为预备党员开始,这两份材料就进入个人档案里了,将伴随自己的终身,人事档案在哪,个人的党员原始材料就在哪里。 如果确实是因为转正的需要,请现在的党组织出具介绍信,到档案所在的人事部门借用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和考察表,办理完转正,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放回档案里的。如果个人档案里没有入党志愿书和考察表,就说明已经不具备党员的资格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七条·、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后,由所在党支部负责建立档案;批准为预备党员后,档案由所在党委(工委)管理;预备党员转正1个月内,党委(工委)要及时将有关材料入档。党员有人事档案的,由所在党委(工委)及时将党员档案转交主管部门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