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现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45-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7、4.1.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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