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质权人可以购买质押物吗 |
释义 | 不能的。在质押期间,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质权人不得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处置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质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一、债权人能否将质押物直接变卖抵债 债权人是否可以将质押物直接变卖应视情况而定,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作为质权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和出质人协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变更质押物。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著作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的著作权质押合同都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 (三)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 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五)质押移交的时间,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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