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对于酒驾,道路交通法及实施细则一直作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是,醉驾入刑,则是根据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第133条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