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局要追回以前养老金困还不起可以用房产低债吗? |
释义 | 因欠债还不起可以用房产抵债,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并不能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反而会给债权人进一步维护合法权益造成法律障碍。在司法实践中同是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以房抵债不同于房屋买卖,债权人的法律地位也不同于房屋买受人。基于以物抵债而拟受让不动产的受让人仅享有未来据实抵债的普通债权请求权,不能满足法定物权变动要求,因而不能直接获得所有权。 一、被转让债权后还能起诉债务人吗 可以。债权的受让人是指接受债权人转让债权的第三人。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当债权全部转移的,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合同约定的原债权人因为债权转让行为丧失了债权人的债权。若将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即第三人加入原合同关系,成了新债权人,而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增加了。因此,债权受让人享受债权人的基本权利,债权受让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债权人转让权力,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转让行为即可生效。受让人可以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不能取得专属于债权人的自身的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的从权利包括: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故债权受让人应当注意,当自身权益受到债务人侵犯时,只要债权不属于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力,那么就可以提起诉讼。 二、无力偿还债款可以物抵债吗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款,可以物抵债,但要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双方可以协商以物抵债,或者债务人、第三人已经向债权人提供了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