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重疾险时,既往黄斑病要如何填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购买重疾险时,既往的黄斑病是需要填写的重要信息之一。根据《保险法》和《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和病史,对保险的承保范围、保费等方面进行调整或拒绝承保。因此,被保险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包括黄斑病。如果被保险人隐瞒或虚假陈述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保险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七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四条: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订立时的健康状况和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医治或接受过医学检查以及尚未医治或接受过医学检查的疾病、症状、体征或者不适,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承保或解除保险合同。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合同订立时已经患有或者正在治疗的疾病、症状和体征,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相应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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