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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答辩撤三是是什么意思
释义
    对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进行撤销通知。而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国家商标总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后,需参考该同志背面的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须知于两个月内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之前的三年内该商标在保护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称为商标撤三答辩。
    一、版权登记但被抢注商标该怎么办
    版权注册但被注册商标的处理方法如下:
    1、被注册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被注册商标经批准注册的,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被注册商标属于驰名商标的,申请撤销的时间没有限制;
    3、被注册商标注册后长期未使用的,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二、用商标被别人抢注了请问是该怎么办
    商标被别人抢注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三、商标专用权是指什么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有权。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最重要的是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商标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国家商标总局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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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3: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