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方式:1.申请人可以向受害人居住地、致害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如果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2.需要提供病历、照片、报警证明等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的证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