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平安办属于哪个部门 |
释义 | 平安办是街道办的一个内设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基层治理四平台”及区域内各条块的管理服务力量,负责相关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督办和考核,负责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日常事务,统筹协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等工作,统筹辖区内城市、人口、社会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来信来访、矛盾调处、维护稳定等工作,负责网格化建设和管理、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 平安单位创建 1、平安创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2、单位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单位内部层层签订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惩严明。 4、加强值班制度和治安巡逻。值班和巡逻人员尽职尽责,单位保卫组织对本单位治安情况掌握全面。 5、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符合有关规定。重点部位“三防”措施到位,无案件和事故发生。 6、治安秩序良好,无打架斗殴、盗窃、抢夺等案件发生。各种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无人员上访、闹事等现象发生。单位内部“平安家庭”创建率达到95%以上。 7、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同事、邻里、上下级之间关系和谐。 8、重点人口管理措施到位。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吸毒人员、违法青少年、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登记齐全。 9、加强保密和安全教育,无失、泄密和重大人员伤亡等事故发生。 法律依据: 《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二条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中国共产党街道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主任负责制,依法在辖区内履行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 第三条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地域条件和居民分布状况,遵循规模适度、方便群众、有效服务和系统治理的原则,由区人民政府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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