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后悔了能撤销吗 |
释义 | 如果您在公证后悔了,想要撤销公证,那么可以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撤销公证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公证事项未经履行; 2. 公证书未经送达或者公证书送达后不满三个月; 3. 公证书内容不符合事实; 4. 公证机关违反法定程序; 5. 公证人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其次,需要进行以下程序: 1. 向公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撤销公证的原因和事实; 2. 公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核实,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 3. 如果公证机关决定撤销公证,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并收回原公证书; 4. 如果公证机关决定不予撤销公证,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撤销公证的程序和条件比较严格,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撤销。因此,在进行公证前,需要认真考虑是否需要公证,并确保公证的事项、内容和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三条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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